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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、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,後續執行事項一案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教育部及新竹縣政府教育局來文,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、第38條及第67條已修正,相關後續執行事項刻正配合辦理中。

二、因應前揭條例修正,退休相關作業系統目前仍在調整階段,教育部說明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完成。

三、為利本校於114年12月27日以前已完成審定之退休人員了解後續作業方式及期程,特此公告周知。

四、相關事項請詳閱教育部及新竹縣政府教育局來文說明。

本校將配合主管機關作業進度,持續辦理後續相關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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