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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節連續假期學生水域安全宣導

說明:
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3月24日府教體字第1093712419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學生水域安全宣導重要事項辦理。

三、清明節連續假期(109年4月2日至4月5日)將至,請貴校於假期前加強辦理水域安全宣導:

(一)請務必宣導教育部體育署防溺十招及救溺五步,並加強宣導防溺十招第一條「戲水地點須合法,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」之規定。

(二)使用聯絡簿、家長回條等方式,請家長協助勸導學生務須遵循上開防溺十招規定。

四、各校如需水域安全宣導相關資料,可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(網址:http://www.sports.url.tw/) 下載。

五、檢附本府編定「新竹縣危險水域圖」、教育部體育署108年度救溺五步及防溺十招宣導資料各1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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