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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度弱勢個案就醫補助計畫

說明:
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3月16日府教體字第1093755895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本府衛生局109年03月09日新縣衛毒防字第1093500326號函辦理。

三、計畫執行期間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15日止,以公文發文日為主。

四、衛生福利部補助旨揭計畫之相關經費新臺幣33萬5千元整,如補助金費用罄,亦不再補助。

五、檢附本府衛生局來函及補助計畫供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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