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108學年度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第2學期原定109年2月15日調整上課一案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2月07日府教學字第1090335611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02月0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1398號函辦理。
三、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年2月2日決議,為維護師生健康,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於2月25日開學。
四、原定本年2月15日配合1月23日(小年夜)彈性放假調整上課之機制,考量該日期已包含於延長寒假期間內,爰相關措施予以取消。
五、學校行政人員於本(109)年2月15日補班,係因1月23日小年夜彈性放假(與原6月30日課程調整至2月15日一事無涉),爰學校行政人員2月15日仍應補班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02月0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1398號函辦理。
三、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年2月2日決議,為維護師生健康,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於2月25日開學。
四、原定本年2月15日配合1月23日(小年夜)彈性放假調整上課之機制,考量該日期已包含於延長寒假期間內,爰相關措施予以取消。
五、學校行政人員於本(109)年2月15日補班,係因1月23日小年夜彈性放假(與原6月30日課程調整至2月15日一事無涉),爰學校行政人員2月15日仍應補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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