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騎乘電動自行車之規定並持續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宣導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0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24144號函辦理。

二、查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及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已明定有關電動自行車不得擅自增、減、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、最大行駛速率及駕駛人應配戴安全帽等相關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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