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2號)演習民防(警政)宣導相關事項
一.旨揭演習時間為108年5月27日(星期一)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,在不影響民眾上、下班
(學)與主要作息原則下,採「有預告」方式實施人、車及燈火管制。
二.聽聞緊急警報,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、瓦斯、門窗及熄滅煙火,立即依照疏散路線進入
避難位置。
三.疏散時,隊伍應保持肅靜,嚴禁推擠,以維安全。
四.避難期間,不得開燈及門窗,且禁止交談及喧嘩,除管制與執行任務人員外,其餘人員
不得任意走動。
(學)與主要作息原則下,採「有預告」方式實施人、車及燈火管制。
二.聽聞緊急警報,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、瓦斯、門窗及熄滅煙火,立即依照疏散路線進入
避難位置。
三.疏散時,隊伍應保持肅靜,嚴禁推擠,以維安全。
四.避難期間,不得開燈及門窗,且禁止交談及喧嘩,除管制與執行任務人員外,其餘人員
不得任意走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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