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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轉知>行政院修正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」第四點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

行政院108年5月1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634號函
行政院修正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」第四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,並自即日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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