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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107年4月10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37347號函修正「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」第5點第1項第3款規定所稱「簡任以上首長及副首長」

行政院107年4月10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37347號函修正「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」第5點第1項第3款規定所稱「簡任以上首長及副首長」,係指「銓敘審定簡任(含相當層級)以上之機關首長及副首長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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