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2月6日總處給字第1030022269號函有關「支領月退休金(俸)之退休(職、伍)再(轉)任人員案
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2月6日總處給字第1030022269號函有關「支領月退休金(俸)之退休(職、伍)再(轉)任人員,其發放機關與再任機關(構)之查核及防杜機制改善作法」,自即日停止適用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