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修正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第四點附表七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」,並自106年5月1日生效

修正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第四點附表七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」,並自106年5月1日生效
瀏覽數:
登入成功